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相符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构成自认,对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法院可以直接将之作为裁判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