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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二娃起诉要求与妻子翠花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二娃住所送达判决书,二娃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

将判决书交给妻子翠花转交

B

将判决书交给二娃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

​请二娃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二娃住所

D

将判决书交给二娃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因此书记员可以邀请二娃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说明情况,把判决书留在二娃住所,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