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有( )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