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 浏览量:

试题题干

张某以房屋损害为由对李某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房屋为张某和孙某共同共有,法院应当( )

A

追加孙某为共同原告,其明确放弃实体权利的除外

B

通知孙某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C

通知孙某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

依当事人申请,决定孙某是否参加诉讼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张某与孙某共同为房屋的所有人,故其应当为共同原告,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追加孙某为共同原告,如果其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