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 )
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
应全部由陪审员组成
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一审民事案件的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应当是三个以上的单数;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