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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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出卖一批货物给乙。甲于10月10日交货,乙于两天后付款。至10月10日当天,甲未交货,乙两天后亦未付款。后乙探知甲将该批货物转卖了他人,遂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则主张乙未于10月12日付款,亦为违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的主张无理由,乙的行为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B

甲的主张无理由,乙的行为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C

甲的主张有理由,本案为双方违约

D

甲的主张有理由,因为乙未付款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本案中根据约定,甲是应先为给付一方,乙是应后为给付一方。现甲违约在先,乙不履行付款义务,是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不属于违约。故选A,甲无法追究乙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