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等难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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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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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甲公司拥有“飞天”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在后成立的乙酱油公司特意将“飞天”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商品上突出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B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C

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侵犯商标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D

甲公司应当许可乙公司在酱油产品上使用其“飞天”商标

E

乙公司可以在不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使用“飞天”商标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 57 条第 7 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本案中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注册商标的侵害,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根据《商标法》第 63 条第 1 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