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等难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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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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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甲、乙各自违章驾驶卡车发生撞车事故,导致两车冲向人行道,将行人丙撞伤,导致丙左半身偏瘫。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表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乙双方构成对丙的共同侵权,该共同侵权属于无意思联络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

B

如果责任范围超出了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范围的,对于不足部分,甲应当对该机动车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C

甲、乙二人应当对行人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D

对于丙的人身伤害,甲、乙承担的赔偿范围不超过损害的1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甲、乙违章驾驶卡车导致相撞,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而二人的过错造成丙的人身伤害,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共同加害行为,应当对丙的人身伤害承担连带责任。故选C项。
2、不选A项:因为题干表述的情形并非是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行为,更谈不上是无意思联络承担连带责任的数人分别侵权。 

3、不选B项:如果责任范围超出了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范围的,对于不足部分,甲、乙双方应当对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按照各自的比例分担责任。
4、不选D项:对于丙的人身伤害,甲、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不是仅仅承担10%的赔偿责任。如果是丙的过错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且在该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才承担1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