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依法应当(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