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乙系夫妻,1998 年 5 月儿子丙出生。2017 年 10 月甲与侄子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丁担任甲的监护人。一年后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好友戊表示愿意担任甲的监护人,并得到甲住所地居委会的同意。此时甲的监护人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民法总则》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本题关键是“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丁担任甲的监护人”,即甲与丁事先协商, 以书面形式确定丁为甲的监护人。因此甲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监护人为丁,C 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