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下列关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说法,错误的有(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根据《刑法》第177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从重处罚。据此,A项表述正确。
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当时或之后,但利用这些信息资料伪造他人信用卡之前案发,则成立本罪与伪造金融票证罪的预备罪的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处断原则,应以本罪论处;当用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伪造了信用卡之后案发,则成立本罪与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牵连犯,根据从一重处断原则,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当用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伪造了信用卡并实施了信用卡诈骗后案发,则成立本罪与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三罪的牵连犯,根据从一重处断原则,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B、C项表述正确。
3、根据《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为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不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D项表述错误,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