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等难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
👁️ 浏览量:1562
📅 更新时间:2025-03-05
⭐ 收藏数:278
下载试题

试题题干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A

朱某的儿子才12岁不构成犯罪,朱某也不构成教唆犯罪

B

朱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

C

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实行犯,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D

朱某与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自然人之间要成立共同犯罪,要求自然人都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朱某的儿子不满14周岁,不可能构成犯罪。
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朱某儿子的行为只是朱某行为的延伸,因此直接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即可,即将朱某视为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故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