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张某等五人劫持了甲与乙,然后命令甲杀死乙,否则将杀死甲。甲被逼无奈用绳子勒死了乙。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属于(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即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甲的行为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的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选C项。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甲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生命与乙的生命之间不存在较大、较小的区别, 故不属于紧急避险。
4、甲用绳子勒死了乙,属于故意,不属于过失,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