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因果关系错误即对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错误认识,包括:行为造成危害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但却误以为造成危害结果;行为已经造成预定的危害结果但却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有误解。
2、甲因存在客观认识错误,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造成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这属于目标打击错误或行为偏差,选B项。
3、行为性质错误即客体错误,客体错误属于不同犯罪构成的情况,而打击错误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本题中甲捅伤张三或李四,都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因而不是客体错误,不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