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甲约乙偷电脑,甲构成盗窃罪,虽然乙不是盗窃罪的实行犯,但答应负责找销路,这表明,乙事前与本犯甲通谋销赃并达成合意,应以本犯的共犯论处,即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换言之,事前通谋,事后为本犯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由于与正犯结果之间具有心理的因果性,故与本犯构成共同犯罪。可见,选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