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这一规定属于(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显然属于立法解释,选A项。
2、信用卡一般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支付卡。随着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发展,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电子支付卡。如电子支付卡细分为信用卡、借记卡,并将信用卡再细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贷记卡。为了统一法律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对“信用卡”的含义及范围作了扩大解释,即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可见,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