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等难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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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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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曹魏律》将《刑名》篇置于律首,突出了律典总则的地位

B

《北魏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杜律”

C

《北齐律》首立“十恶重罪”,促进了礼法的结合

D

《梁律》正式创立官当制度,允许官员以官爵抵罪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相关解读如下:
《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律,置于律首,突出了法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故选A。
《晋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杜律”,排除B。
《北齐律》首立“重罪十条”,促进了礼法的结合,排除C。
官当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允许官员以官爵抵罪,排除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