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下列关于《法经》篇目的表述,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战国时期制定的《法经》共有6篇:“盗法”、“贼法”、“网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
1、汉代《九章律》在《法经》6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兴、厩三篇,合计9篇。可见,B项表述错误。
2、《法经》中的“杂法”是有关“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具法”是有关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的法律规定,类似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可见,A项表述错误。
3、《法经》中的“捕法”是有关追捕盗、贼及其他罪犯的法律规定;“囚法”是有关囚禁、审判及实施刑罚方面的法律规定。可见,C项表述错误。
4、《法经》的制定者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可见,D项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