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表述,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A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B项错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而非行政长官任命。
C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根据《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上述人员不涉及C选项的立法会主席。
D项错误,香港立法会由无外国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重不超过20%。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