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修宪权与制宪权性质不同,修宪权源于制宪权。修宪权是“根据宪法而产生的权力”,是制宪权在法律上的延伸,一般称为“制度化的制宪权”,相对原始性的制宪权而言具有派生性,故A项错误。
2、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要求广泛开展讨论,发动人民群众提出修改意见,B项正确。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我国宪法只规定了全国人大对宪法的修改权,并没有对宪法的制定进行规定,C项错误。
4、国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只是从抽象意义上来界定的,源自权力的享有主体,但在运行上并不意味着全体国民直接参与制宪活动,具体行使制宪权。真正直接参与制定宪法过程的只能是国民中的一部分人(代表),由他们代表国民行使制宪权,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