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某中学将操场租给当地一个企业主为其女儿办婚事,体育课改在教室上自习,学校的行为(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题干中,学校将操场出租,导致学生无法上体育课,侵犯了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使用设施设备的权利,C项正确。
A、B两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D项: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学生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