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乙公司同属于华峰集团,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并发行普通股600 000股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该项无形资产原价400 000元,累计摊销160 000元,公允价值为300 000元;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3元。合并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 200 000元,其中:股本为720 000元,资本公积180 000元,盈余公积140 000元,未分配利润160 000元。合并前甲公司资本公积为130 000元。
甲、乙公司同属于华峰集团,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并发行普通股600 000股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该项无形资产原价400 000元,累计摊销160 000元,公允价值为300 000元;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3元。合并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 200 000元,其中:股本为720 000元,资本公积180 000元,盈余公积140 000元,未分配利润160 000元。合并前甲公司资本公积为13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