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体系包括( )
终审法院
高等法院
区域法院
裁判署法庭
专门法庭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可结合关键词记为:“高等终审、专门区域裁判署”。所以选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