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期限的表述,正确的(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被申请人从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证据,并提出答辩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3条将这一期限确定为10日。故排除选项A。
对于无权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法》第7条所规定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无权审查的,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机关的期限为7日。故排除选项B。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故排除选项C。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故本题选择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