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关于设立( )的决定,时间为每年的12月4日。
国家刑法日
国家宪法日
国家民法日
国家法律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