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某线缆公司在《入职须知》中规定员工每月工资总额的1%需纳入集团慈善福利基金。郑某入职时签收了该《入职须知》,后双方因能否扣除上述费用产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本案线缆公司在《入职须知》中规定员工每月工资总额的1%需纳入集团慈善福利基金,有强制劳动者加入之嫌。是一种变相收取劳动者财物的行为,也排除了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取工资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相关约定或规定应属无效。
线缆公司以《入职须知》为由主张有权扣除郑某的工资,有违法律规定,应返还所扣工资。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代缴代扣义务的,则应依法代缴代扣,例如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费、公积金、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执行代扣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