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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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吴军收到公司与其续签3年合同的《征求意见单》后,在个人意见处签注“同意续签一年期合同”。2018年4月24日公司以吴军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为由,与吴军终止了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2018年7月,吴军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劳动合同终止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B

吴军的行为表明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

C

吴军的行为构成了新要约,公司应当承诺

D

用人单位维持原合同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被拒绝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1)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合同到期终止,应适用《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首先排除A项)

(2)本题中,公司提出续签,维持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此为要约),吴军在期限方面提出异议(即未达成一致,排除B项),不同意续订(构成新要约),故按前述规定,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选D。

(3)由于吴军的签注构成新要约,公司不负有强制性缔约义务,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