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公司因意外火灾(管理不善导致)毁损一批存货,其中原材料的成本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额13万元;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800万元,经确认损失外购材料的增值税26万元。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不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本题考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的处理。
因管理不善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损失或被没收销毁,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予转出(人为的原因造成损失,国家不背锅)。所以此处进项税26+13=39应全额转出。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939 贷:原材料 100 库存商品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本题正确答案为D。
拓展:根据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存货过期、因自然灾害毁损在税法看来反而是正常损失,进项税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