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等难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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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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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0年3月将外购素板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白坯板,甲厂提供的原木成本为10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加工费464万元。甲厂收回白坯板后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0万元。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则甲厂应补缴的消费税税额是(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A

77.05万元

B

74.24万元

C

73.68万元

D

125万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受托方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由委托方补税,补缴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本题中甲厂已将收回白坯板全部直接出售,所以应补缴的消费税税额=2500×5%=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