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下列不属于对物抗辩情形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选项ABC:对物抗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选项A欺诈属于票据权利有瑕疵;
(2)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
(3)票据载明的权利已经消灭或者已失效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除权判决、时效届满而消灭);
(4)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作成拒绝证明而未作);
(5)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
选项D: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视为见票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