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支付货款,2014年3月1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其后,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D公司在汇票粘单上记载“只有E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后E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2014年3月25日,F公司持汇票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甲银行以A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承兑,且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 2014年3月27日,F公司向A、B、C、D、E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B公司以F公司应先向C、D、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1月1日,A厂为支付购买钢材的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80万元的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依法向C银行提示承兑,C银行对该汇票审查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并签章。B公司为支付其基建工程所欠D公司的工程价款将该汇票背书给了D公司。 D公司在汇票到期日的第6天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银行的拒绝,银行理由如下: (1)A厂的银行账户中的余额不足; (2)D公司已经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1】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的是()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本票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支票无效。( )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
王某签发支票给李某,可以授权李某补 记的事项有( )。
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已经上市交易,其发生的下列各项情形中,应当立即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的有( )。
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A公司于2015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2019年5月9日,A公司获准注册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A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 (2)2020年9月5日,B企业将所持A公司股份680万股协议转让给了宏达公司,从而使宏达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达到800万股。直到同年9月15日,宏达公司未向A公司报告。 (3)2020年年10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于同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定。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1%通过。 (4)为A公司出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陈某,在2021年3月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A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E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李某认为A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21年3月15日购买了A公司股票1万股。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股本总额为3.8亿元)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通知丁公司,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