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不能起诉。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告为( )
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2009年5月20日,李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一技术产品的发明专利,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11年10月5日决定授予李某发明专利权,并进行了登记和公告。2012年2月1日,甲公司认为李某的发明与中国专利局于2007年授予其专利权的发明相同,请求中国专利局撤销李某的专利权。专利局经审查,作出撤销李某专利权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李某和甲公司。李某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通知书,于2012年6月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2年8月5日撤销专利局的决定,决定授予李某发明专利权。
某县工商局和技术监督局联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县百货公司罚款2万元。如果百货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这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被告是(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是指( )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
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应该是( )
2009年2月4日S县人民政府(甲方)依据S县工业园区规划项目要求,委托S县Z镇政府与S县Z镇W村村委会签订了“征用S县Z镇W村七组、八组(乙方)位于S县工业园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的补偿协议”。该协议约定甲方征用乙方位于S县工业园区规划区域土地270亩,征地补偿费用7,064,304元人民币,分6年付款等相关内容。S县Z镇W村七组、八组村民得知该征地补偿协议后不服协议内容,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的不作为提起诉讼的,被告是( )
甲行政主体越权处理了乙行政主体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并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被告是( )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网吧上网,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 。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诉,县公安局将对孙氏两兄弟的罚款改为各自拘留5日,孙氏两兄弟不服。
某甲2011年6月在A市繁华的B文化区开了一家洗浴中心。2012年12月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以该洗浴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以共同名义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某甲不服,以市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海滨市在进行城市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发布了一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以投标的方式,将西城商业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出资的企业,以出资额的高低决定中标者。2004年4月,亚太公司与锦秋公司均出资投标,两个企业的其他条件基本相同,但亚太公司的出资额大大高于锦秋公司。然而,该市政府最后作出决定由锦秋公司开发这块商业用地的决定。亚太公司不服,认为市政府侵犯了其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政府作出的由锦秋公司开发商业用地的决定。
下列属于共同诉讼的成立条件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