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所得税率为25%,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该公司2018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购入原材料一批,用银行存款支付货款2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00元,款项已付,材料尚未入库
(2)收到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100 000元计划成本9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于上月支付。
(3)公司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股票投资)50 000元兑现,收到本金50 000元、投资收益8000元,均存入银行
(4)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一批,价款3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4 000元,收到354 000元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5)生产车间某生产设备报废,原价300 000元,已计提折旧100 000元,发生清理费用2 000元,取得残值收入4 500元,均通过银行存款收支。该项固定资产已清理完毕。
要求:编制格兰公司以上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