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①2014年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2000000元,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该公司是首次提取坏账准备,则2014年年末时,该公司应提取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00000*坏账准备提取率3‰=6000元。
②2015年,该公司共发生坏账4000元。
③2015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000元,则本年提取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0000*坏账准备提取率3‰-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00=1000元。
④2016年,该公司共确认坏账1000元。
⑤2016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00元,则本年冲减的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000*坏账准备提取率3‰-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00=-500元。
⑥2017年又收回2015年已冲销的坏账3000元(2015年冲销4000元)。
⑦2017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零,则该公司不需要估计坏账损失,应将现“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4500元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