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小王诉某煤炭公司拖欠贷款纠纷一案,于2009年11月11日诉至某中级法院,原告小王在诉状中写明,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500万元。2010年3月7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小王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发现小王在上诉状中除坚持一审诉讼请求以外,还要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支付房屋租赁费70万元。二审法院对一审所涉及的500万元进行审理时,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二审法院又对70万元房屋租赁费进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于是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 )
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应当()
上诉案件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 )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某品牌空调100台,每台价格均是3000元。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延时了一年后,最终在D地交付。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了纠纷。
时隔一年,购买的空调出现了问题,不再制冷且耗电量巨大。故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前来维修。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若在产品安装或后期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乙公司没有修好空调。双方发生争议,故甲公司再次向B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甲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合同。法院在不知其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乙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乙公司分立为新的乙公司和丙公司。B地法院不知情,审理后判决乙公司赔偿相应损失,驳回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
上诉案件的当事人死亡,如果没有承继人或者承继人不愿意参加而需要终结诉讼的,可以适用( )中有关诉讼终结的规定。
以下关于“第二审的调解范围”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对王华诉张明侵权一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之后王华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对于渝北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12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1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中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审理,A市中级法院遂于2015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张老汉住在A市B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称: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房屋尚未变更登记)。张水回来后,向法院起诉张山,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A市B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受诉法院是A县法院。A县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向A县所在B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A县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