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法律关系中,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的是( )
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借期6个月,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
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为(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是( )
关于债权人甲代位行使债务人乙对丙的权利之行使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乙公司拖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0万元人民币,且经营不善,无其他资产可用于还款。而乙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却不积极主张。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在债权人甲代位行使债务人乙对丙的权利之代位权诉讼中,关于乙的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
甲享有对乙的到期债权100万元,同时,甲欠丙80万元,该债务已到期。此时,甲没有其他财产偿还给丙,但为逃避该笔债务,甲一直不积极催讨对乙的到期债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度是( )
2019年1月,甲借乙1万元;同年3月,甲借丙2万元。至同年9月,两笔借款均届还款期限,甲无力偿还,但有对丁的1万元到期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3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却表示免除对丙公司的债务,据此,乙可以行使( )
低价转让财产是债权撤销权构成要件之一。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的所谓“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设定了较为具体的标准。它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
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债权人的行为包括( )
在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下列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增加消极财产的是( )
半年前黄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到期未还。黄某经商负债累累,可能不能归还张某的借款,张某从朋友处得知李某欠黄某15万元,1年前黄某免除了李某的债务,则张某( )
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