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但与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无关。
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
()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在征收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应交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釆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甲公司用一批账面价值为40万元,公允价值为60万元的产品交换乙公司一台账面原始价值为80万元,累计折旧为30万元,公允价值为60万元的设备。假定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未发生相关税费。则甲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不包括()。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企业最初取得固定资产时对其公允价值的确定。
“()”科目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方登记处置固定资产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两种方式。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