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应该具备鉴赏、分析音乐作品的一般能力。如:应能够较为敏锐地识别什么样的音乐适合何种年龄的儿童;应能够较为敏锐地察觉音乐作品内含的各种教育价值。只有这样,教师才可能较好地为儿童选择合适的音乐作品,并在教育过程中更为有效地将音乐作品的教育潜力转化为儿童的真实发展。
教师音乐能力的内容之一是应用身体动作表现音乐的能力。
表现音乐的能力是建立在一定的分析、鉴赏音乐的能力和一定的表现技巧的基础之上的。尽管幼儿师资培训课程中的技能技巧训练,在复杂和困难程度上远不能与职业演员和专业音乐师资相比,但就幼儿阶段的音乐教育特别要求来看,目前我国幼儿师资培训课程所提供的音乐技能训练,已经基本够用了。而眼下存在的最大问题却是:技能与情感的体验、表达不相融合。